第七章 廷圭墨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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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灯烛之下,静静地看着正在奋笔疾书的洪昇。
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陪了他四十七年,看着他一年年地变老,看着他那原本年轻英俊的脸上,慢慢地留下了岁月流逝的痕迹,却也越发显得睿智成熟起来。
洪昇当真写成了一部风靡当世的巨作《长生殿》,此戏一上演,甚至曾出现万人空巷的场景。皇宫内廷也曾演此剧,京城的聚和班、内聚班等班社都因为演此剧而闻名遐迩。诸位高官皇族都以请到能演《长生殿》的戏曲班而自豪,洪昇在京城一时风头无两。那一段时间里,他成为各位高官贵族争相邀请的对象。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黄蕙当出去的金银首饰不用她自己赎回来,自有人双手奉还。洪昇虽然没有在科举中榜上有名,却要比中了状元还要家喻户晓。
只是成也萧何败萧何,洪昇在不知不觉中卷入了权利的漩涡,成了几位阿哥皇子之间争斗的牺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长生殿》,洪昇只在闻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弹劾下狱,好在康熙皇帝并未追究他的责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学生籍,被迫离开北京返回钱塘故乡。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黄蕙捧着一碗羹汤,走进书房。回到钱塘故乡后,她已经重新摘下了头上的珠翠,仅仅插了一根紫檀木簪,低调简约。和洪昇同年的她看上去要比洪昇年轻许多,不管是在最贫困的时候,还是最风光的时候,她都没有怨天尤人或者得意忘形,脸上一直挂着淡淡地微笑。这次虽然他们陷入了更艰难的境界,但黄蕙却从未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卖了京城的房子之后,二话不说地跟随洪昇回到了钱塘。
奚墨忍不住朝她看去。
也许奚墨是嫉妒她的。虽然最开始陪在洪昇身边的是自己,可是实际上他的妻子才是始终如一地支持着他。不过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她也不得不承认洪昇娶到她是他的福分,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伉俪情深……
奚墨看着还是接过汤碗,满足地一边喝着一边和黄蕙温声细语,那温馨的画面就像是书里的插画。
有个人陪着,即使过得再艰难困苦,都是甘之如饴的吧……奚墨忽然觉得自己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大部分时间都充满着孤独和黑暗。
黄蕙收好已经空了的汤碗,嘱咐丈夫不要太晚睡,便退出了书房。而洪昇则拿着一支湖州笔,悬在一张白纸之上,陷入了沉思。
奚墨已经习惯了洪昇的发呆,陪着他一起放空心思,什么都不去想。其实在无数次这样的一人一墨漠然相对时,奚墨总是有种感觉,其实洪昇是能察觉到她的存在的。
“奚墨……从京城回来,你好像就有心事啊……”沉默了许久之后,洪昇忽然养成了对着奚墨自言自语的习惯。黄蕙也发现过几次,嗔他实在是痴。可是他也需要有个倾诉的对象,即使是一个不能给他回应的墨。
奚墨愣了愣,她其实已经习惯了洪昇的人来疯,总是对着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可是这次……他好像并不是在乱说……
“为我被贬回故乡而可惜吗?其实这样也好,奚墨,我太傻了,呆在那个吃人的地方,迟早会被人囫囵吞下去。”洪昇笑了笑,京城的繁华让他迷了眼,《长生殿》带来的成功,让他几乎停滞了创作。
“我向你保证过,要写一部旷世巨作。”洪昇伸手摩挲着奚墨,经过这些年在掌间的把玩,奚墨已经光滑如玉,触感细腻,让人爱不释手。
“我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那些姐姐妹妹们都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就算是表妹,幼年丧母,虽然嫁了我,岳父也不久后仙逝,陪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洪昇喃喃道,言语间流露出自责的悔意。洪家本来是一门望族,南宋时期曾经一门父子公侯三宰相,三洪学士名满天下学贯古今。但在他这一代因为受到三藩之乱的牵连,家族被官府查抄,父母被发配充军,姐姐妹妹们一个个抑郁夭亡,就算是他回到故乡,也是面对着一个已经废弃的洪园。
“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洪昇怅然叹息。
奚墨看着他重新拿起笔,慢慢地写道:“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
奚墨拥有墨者灵性,所有被墨汁所书写的书籍,她都能感应得到,这些年来她也看过了无数本典籍,但洪昇所写的这部小说,却让她大为感兴趣。书中的男主人公出生的时候口中含玉,便是个“国”字。玉上刻了八个字,与那传国玉玺和氏璧类似,寓意汉室天下。顺治二年时京城有个不知道真假的“太子”,被砍了脑袋。奚墨记得,洪昇正巧是出生在顺治二年的。噗,抓周抓了个胭脂?那这不就是他自己吗?
这人,难道还是心存着反清复明的念头?看他文里写的东南西北王,明明就是影射着清初四个异姓王,那文中的北静王就是四个异姓王中唯一袭封王爵的未来靖南王耿精忠。她还记得那耿精忠还是洪昇的至交好友,两人在康熙八年时于京城把酒言欢,她也曾见过几面。这书中的北静王年未弱冠、形容秀美、情性谦和,当真就是那耿精忠的翻版。
喏,文中那个暗示说要远嫁当王妃的探春,应该就是洪昇的妹妹,确确实实是嫁给了耿精忠,乘船远嫁三千里到了福建做王妃。
咦,文里那个黛玉和宝钗都是宝玉的表妹,到底哪个是黄蕙?应该是黛玉吧?黄蕙也是幼年丧母,父亲高居官位也英年早逝……
奚墨心潮起伏,静静地陪着洪昇,看着他一笔一笔写下自己的人生,把自己的血泪融入到语句之间,字字珠玑。
清·康熙四十三年。
奚墨觉得有些心神不宁,江宁织造曹寅集南北名流为盛会,独让洪昇居上座,演出全部《长生殿》,据说要整整演出三日三夜。可是算算日子,洪昇应该早就从江宁回来了。
走之前洪昇和黄蕙的谈话她都听在耳内,洪昇这次去会带着那本《石头记》的手稿。曹寅是他的好朋友,经常为江南贫困文人刊刻书稿,他想拜托曹寅刊刻这部《石头记》。
确实是一部旷世巨作,可惜还没写完。
奚墨觉得自己的不安是因为好几日没有看到八十回之后的文章了。
真是可恶,不知道还没写好这个月的新文吗?居然就这么到处乱跑,还不带她去!不带这样拖稿的啊!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好像他昨天仍是那帅气的翩翩公子,但一转眼他都已经是快一甲子的老头子了。
人的生命,好像非常的短暂……
奚墨愣愣地想着,就忽然听到了黄蕙撕心裂肺的哭声。
“奚墨……表哥……表哥他回来的路上,行径乌镇……酒后登舟……墮水而死……”黄蕙恍恍惚惚,她知道洪昇喜欢对奚墨自言自语,此时她孤苦无依,自然也下意识地这么做了。
黄蕙泪如泉涌,不能接受这个噩耗。他和表哥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她以为他们都不会分开了。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她在十年前甚至连两人合葬的墓穴都准备好了,可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一天居然这么快就到来了。
奚墨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人的生命真的非常的短暂,就像是她在过年时看到过的那绚烂的烟火一般,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完全消失不见。
为什么,她的心里那么的难受呢?有什么事可以为他做的呢?难道她要继续过那漫长而又孤独的岁月吗?“不,我还不能就这么随他去了。唯一的手稿被表哥拿去了,家里还有他的草稿,我必须帮他誊写一份出来……”短暂的悲苦之后,黄蕙坚定地擦干眼泪。她一向是这样的女子,贫困无法让她低下螓首,劳苦也无法压弯她的脊梁。就算是过了多少年也一样。
带她回过神时,发现她的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握着一块不规则的墨块,不出众的外表,甚至还有些丑陋。
黄蕙学着洪昇平时的习惯,用手珍惜地摩挲着墨块上面的纹路,缓缓道:“奚墨,我还记得当年表哥说过的戏言,他如今写下了旷世巨作,你会不会陪他?”
会的。这是他们之间的承诺。
奚墨淡淡微笑。
“这……这就是那块廷圭墨所化的墨汁所写的手稿?”医生低头看着老板手中的纸张,上面的墨迹如同点漆,甚至散发着一般沁人心脾的香气,“可是这不是重点吧?我记得《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吧?和这个洪昇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洪昇死前去的曹家,草稿便留在了曹寅那里。后来曹家也出了一些列的事,曹寅便没有时间把这本书付印。后来也许曹雪芹在自己祖父的遗物中翻到了那部手稿,和他的身世很像,便‘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不是写了十载。不过,后四十回也许都是出自他之手。洪昇因为《长生殿》一事,便不再在书稿上署真名,后世辗转相传,便以为曹雪芹是真正的作者。”老板把手稿分好一摞一摞放在青石板上晾晒,一时间天井之中都充满了墨香。
“不对啊……这不对啊……”医生显然无法接受。
“书里这么多江南事物,在京城出生的曹雪芹哪里见过?而且他二十岁就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巨作?二十岁就说自己半生潦倒?他是曹家独子,哪里来的那么多姐姐妹妹?雍正时期开始文字狱,他哪里敢写这么反清复明的东西?”老板一句一句反问,本来历史学得就不好的医生被问得一愣一愣的。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出来辟谣?你不是知道吗?怎么……”看着老板脸上似笑非笑,医生顿住了话语。他怎么忘了,这历史上连秦始皇都可以是暴君,那么一部小说的作者被错认,那又有什么不可能发生?
医生聪明地没有追问,不过他低头的时候看到了地上依旧慢慢蠕动的毛毛虫,想起老板最先提到的那个问题。
“对了,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啊?”
老板看了看手中的手稿,墨迹如新,微微一笑道:“变成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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